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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获得"绿色企业"称号

发布时间:2014-05-29

本报讯 《沈阳市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分为"很好、好、一般、差、很差"5个级别,分别用绿、蓝、黄、红、黑5种颜色予以标识。对于没有否定评价指标,且具备肯定评价指标的划定为"绿、蓝";对于有否定评价指标的,按其否定程度划分"黄、红、黑"。

 

集团公司2012年10月,被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纳入第三批环境信用等级评价企业。沈阳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从企业的基本指标(水、大气、固体废物和厂界噪声等)来考察企业污染行为;肯定指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清洁生产审核及主动公开、公示排污节点、披露环境信息等)来评判企业的环境信用;否定指标(企业环境违法情况、公众的投诉情况、突发环境事件等)来降低企业信用级别。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历时一年半,对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的基本指标、肯定指标、否定指标进行了全面的环境信用等级评价,最终确定公司无否定指标,基本指标、肯定指标均处于最好状态,综合评定为环境信用等级"很好"企业,即"绿色"企业。
获得环境信用等级"绿色"企业,将享受多种优惠政策,如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和提供资金补助示范项目,在办理企业上市环保核查、出具守法证明及环境科技项目立项等事项时享受有关程序减免和优惠政策,在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推荐。(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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